close

昨天跟著之前翻譯的老闆和一大群從中國各地來的典獄長,去參觀我們這個county的監獄。大學的時候因為上李茂生老師的少年事件法,也去看過幾個少年觀護所;還記得從門上的小窗戶探視裡面的房間,有點像在看動物園,只是不知道自己是看人還是被看,感覺頗不舒服。

昨天參觀了三個機構:juvenile detention center, county jail, 和county corrective center。在台灣(大陸也一樣),我們是分看守所(那些被拘留或付不出保釋金的)和監獄(那些已經被判刑的);在美國是分為jail (又稱corrective center,包括看守所功能、也關被判一年以下輕罪的犯人)和prison(比較項我們的監獄,關一年徒刑以上的受刑人)。一開始我搞不懂jail、prison、和corrective center的差異,直接照中文字面翻譯,把大家搞的一團糊塗。直到county sheriff跟我們詳細解釋,才恍然大悟。

說到county sheriff,這個概念也順便跟大家介紹一下。一般來說,我們都會把sheriff翻譯為警長。可是中文的警長會讓人聯想到某個警察局分局的局長。其實,在美國sheriff還蠻大的,他是一個county(翻譯為「郡」可能比較不會造成誤解)的治安首長。由人民選出,每四年改選一次。

Sheriff的底下管三個部門:一、警察單位:負責維持郡內的治安。雖然郡的英文是用county,不過概念和我們的縣不大一樣。就拿我們著的伊利諾州為例,底下分為很多個郡(我們住在champaign county),郡的底下又有市(champaign city和urbana city)。就連紐約這樣大的城市,在地理劃分之下也屬於某個郡。

比較大的市(像是urbana city, new york city,...等等)會有自己的police department (例如大家最熟悉的NYPD, new york police department),這些police department的最高首長為police chief。Police chief和County Sheriff的管轄區(jurisdiction)有互相重疊(因為city劃在county底下),不過他們並沒有互相隸屬關係,是彼此獨立的。

Sheriff的第二個部門,是維護法院治安,也就是管了很多法警,也負責運送犯罪嫌疑人到法院出庭之類的工作。最後,Sheriff也負責管理county jail,也就是一開始提到關了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跟在看守所的人犯。這樣看來,sheriff的權力還滿大的呢~

昨天最驚人的發現,就是離我們家開車不到五分鐘,就是sheriff辦公室所在(在法院對面),而警長辦公室底下,就有一所監獄。怪不得每次經過那邊都覺得人比較少,以後經過應該要更小心一點呀~~

我們看到了一些未成年犯和女犯(還帶著小孩)。他們著的房間是都滿乾淨的,不過四面是床,只有小小的一扇窗可以隱約看到外面的世界;怪恐怖的。每天面對這些人,當典獄長真不是個愉快的工作。

那些女犯的小朋友看到我們來了,興奮地一直朝我們揮手,還用大喊「Take my picture, take my picture」!(在進去之前,我們已經被叮嚀千萬不能照到任何犯人的照片)。那些中國典獄長也很興奮,頻頻跟他們揮手。我在一旁則是渾身不自在,只想快快躲起來,希望那些小朋友都沒看到我...

監獄的成本真的很高。我們參觀的那個少年監獄平均一天只關20人左右,可是卻有35個人的固定編制,一年光人事成本就100萬美元,另外還要30萬的水電雜費。犯人跟管理人員的比例快要1:2了,人事成本真的很高。

成年人的監獄就沒有那麼誇張。典獄長告訴我們,很多被關的人是不識字的;因為監獄提供高中同等學歷課程,所以對許多人來說,還是一個新的機會與轉機。

以前都覺得美國的教育做得很好。其實他們的文盲比例比台灣高太多了。這是一個教育水準差距很大的地方,一流的大學培養出世界最多的諾貝爾獎得主,但是社會基層也有很多不識字的文盲。這裡學區好壞差異很大,儘管講究種族平等,很多地方黑人和白人還是分區而住(有錢的亞洲人自然喜歡住在白人多的地方);在一些黑人區的國小,小朋友的學習品質還真的滿差的;這些小朋友在起跑點就差人一截,之後要跟人競爭也就比較困難些...



 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yangtsu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